今天小乐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重庆市集资建房管理办法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重庆集资房哪个学校好 重庆市集资建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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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
2、1、集资房不论是一手的新房还是二手房三手房,其属性指定不同于商品房。
3、集资房是针对特定对象在政策的允许下建设的,服务于特定人群。
4、商品房是针对不特定的大众进行销售的。
5、二者在建设过程中享受不同的税费政策等。
6、2、集资房按政策通常在土地性质方面系划拨,享受了政策优惠,也就是在建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房用地方面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
7、像你所说的如果卖家说交了土地出让金,那应当是出让性质的用地,但是,以房地产权证为准。
8、3、你目前买来住或者以后出售应当没有多大问题,如果卖方的房地产权证载明系划拨地,则按规定买卖时卖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者叫土地收益金,重庆收缴比例系总房款的1%多一点,补缴以后按现在的实践用地性质还是没有改变。
9、重庆律师。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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