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稳定生产,制定本工作方案。
范围
本大检查工作范围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涉及机械设备、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环节、作业区域及其他安全管理相关事项。
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通报情况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检查内容
机械设备:检查设备安全状况、维保记录、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等。 电气设施:检查设备绝缘状况、线路敷设、保护装置等。 消防设施:检查消防栓、灭火器、疏散通道等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培训、演练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检查储存、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检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标志、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等。
检查方法
采用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抽查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
检查步骤
1. 准备阶段: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计划,准备检查表。 2. 检查阶段:按照计划对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 整改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4. 总结阶段:检查组撰写检查报告,总结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检查作业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人员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加强检查现场警戒和安全标识。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上报。
责任追究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力、虚报隐瞒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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